本公司經 111年11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總管理處黃美津總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黃美津總經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會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 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 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等。
最近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起 | 迄 | |||
| 114/03/20 | 114/03/20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 | 3 |
| 114/07/29 | 114/07/2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114/08/22 | 114/08/22 |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智2025台新新光淨零高峰論壇 | 3 |